据悉,今年年初,贵州省政府出台《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客运的意见》(简称《意见》)。贵州交通部门根据《意见》有关精神,于日前出台政策,减免农村客运相关规费。具体减免范围是:
经营不进入县城的乡镇到乡镇的客车,养路费、客运附加费可分别减免50%;
经营乡镇到村和村到村的客车,可免征客运附加费,养路费可减免50%;
对个体农村客运经营者,还将减免工商管理费。
贵州各地交通部门将调查分析农村群众流量、流向、流时,对未通客车原因一一摸清,结合农村公路建设规划、农村客运站点建设规划,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县级农村客运发展规划,通过新增、延伸、实行片区经营等方式,提高农村客运通达深度。 据了解,今后贵州凡是验收合格的农村公路,原则上可以开通客车;因各种原因未组织验收,但路况较好的农村公路,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及时报请当地政府,组织交通、交警、安监等有关部门进行评估,经评估可以通行客车的,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即可批准开通农村客运班车,力争做到“农村公路建成一条,验收合格一条,客车开通一条”。